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智慧交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政府信息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智慧交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部政研室、法制司、綜合規劃司、公路局、水運局、運輸服務司、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科技司、海事局:
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推進智慧交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7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進智慧交通發展行動計劃
(2017—2020年)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交通運輸深度融合發展的趨勢日益明顯。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信息化發展戰略部署,加快推進實施《交通運輸信息化“十三五”發展規劃》,落實全國交通運輸科技創新暨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明確近期智慧交通發展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有效提升交通運輸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特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思路
以方便公眾出行、提高運輸效率、增進交通安全、加強環境保護為切入點,按照“目標導向、模塊推進、示范引領、市場驅動”的原則,聚焦基礎設施、生產組織、運輸服務和決策監管等重要領域,加快智慧交通建設,提升基礎能力,加強集成應用。以試點示范為抓手,著力實現重點突破。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逐步實現以下目標:
在基礎設施智能化方面。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檢測維護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應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在生產組織智能化方面。實現重點客運樞紐、物流園區智能運輸裝備和自動裝卸機具大量應用,交通運輸企業的信息化管理和安全生產水平大幅度提升。
在運輸服務智能化方面。豐富交通出行、旅客票務、交通支付等在線服務。“互聯網+”物流取得明顯進展,物流組織效率進一步提高,物流成本進一步降低。
在決策監管智能化方面。跨行業、跨區域協同的交通運輸運行監測、行政執法和應急指揮體系基本建成,基于大數據的決策和監管水平明顯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基礎設施。
任務1:深化BIM技術在公路、水運領域應用。在公路領域選取國家高速公路、特大型橋梁、特長隧道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在水運領域選取大型港口碼頭、航道、船閘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鼓勵企業在設計、建設、運維等階段開展BIM技術應用。在設計階段,深化BIM在協同設計、方案比選和仿真評價等方面的應用;在建設階段,深化BIM在設計交付、虛擬建造、施工組織、質量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在運維階段,建設BIM+GIS(地理信息系統)可視化平臺,依托建設期形成的BIM數據庫,加強在養護、運營、監測、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公路局、水運局、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綜合規劃司負責)
任務2:推進交通基礎設施智能化管理。加快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的集成創新與應用,加強公路養護決策、路網運行監測、應急調度指揮等核心業務系統建設和應用,有效提升路網建管養智能化水平。選取部分重點公路開展智能化管理試點,開發基于手持移動終端的智能化養護管理系統,實現公路及沿線設施破損情況的隨時發現上報、快速跟蹤維護、動態督查督辦和全程監督評價;推進智慧公路車路協同試點示范,提升區域路網協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共享與交換機制,實現部省間聯動管理與服務。(公路局、綜合規劃司、科技司負責)
(二)生產組織。
任務3:推動智能化物流園區建設。選擇重點物流園區,開展智能化示范應用,實現對物流園區貨物、車輛、裝卸機具、倉儲設施的實時跟蹤、智能配貨、協同調度,提高貨物裝卸、分揀、轉運的自動化水平,提高物流園區生產組織效率。(綜合規劃司、運輸服務司負責)
任務4:推動智能化客運樞紐建設。選擇重點綜合客運樞紐,開展智能化示范應用,實現樞紐內多種運輸方式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鐵路、民航、長途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多種運輸方式之間運力匹配、集散協調,實現突發事件客流快速疏散,提升樞紐運行效率和安全水平。(綜合規劃司、運輸服務司負責)
任務5:推動智能化港口建設。選取重點港口,在物流管理、危險品監管等方面開展示范。推動港口閘口智能化,加快港口商務、物流單證等無紙化和服務全過程的網絡化,實現貨物實時追蹤、全程監控和在線查詢,促進港口企業與船公司、鐵路、公路、場站、貨代、倉儲等企業的無縫連接,并與口岸單位和交通運輸(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實現信息共享與交換。推動港口危險品作業信息網上申報備案和處理、港口危險品作業及設施動態監控和自動預警,并與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交換信息,實現智能監控監管。(水運局負責)
任務6:推動智能化運輸裝備升級改造。推廣應用具有短程通信、電子標識、高精度定位、自動監測、自動駕駛等功能的智能運輸裝備和自動裝卸機具。新建或改造智能交通核心技術檢測平臺及試驗場所,提高車載智能終端、車路協同設備等智能化運輸裝備的檢測能力。(科技司、運輸服務司負責)
任務7:推進智能化企業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交通運輸企業,應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經營管理模式,建設協調聯動的智能調度等運營管理系統,實現對場站、車輛、人員等運輸資源的動態監測、優化配置、精準調度和協同運轉,提高交通運輸企業運營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運輸服務司負責)
(三)運輸服務。
任務8:提高綜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各類數據開放平臺,推動相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加快交通公共數據開放,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推進運輸企業和互聯網企業的跨界融合和戰略合作。鼓勵互聯網平臺等各類市場主體整合多種運輸方式信息資源,運用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興媒體,建設形式多樣的綜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平臺。促進交通旅游服務大數據應用,為社會公眾提供交通出行、酒店預訂、旅游度假等多層次、全方位的綜合交通旅游信息服務。穩步推進交通一卡通跨區(市)域、跨運輸方式互聯互通,加快移動支付方式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科技司、綜合規劃司、運輸服務司負責)
任務9:引導交通服務新業態發展。結合無車承運人試點,利用互聯網平臺整合中小型及個體運輸企業資源,提供合同簽訂、車輛調度、運費結算、客戶服務等統一服務,提高運輸組織效率,實現規模發展。提高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質量和運營水平,加強信息資源的行業共享,提供一站式運輸信息服務。開展E航海示范,應用移動互聯網技術提供助導航服務,完善海事協同管理平臺和海事綜合服務平臺,促進智慧海事發展。(運輸服務司、綜合規劃司、海事局負責)
(四)決策監管。
任務10:提高綜合交通運輸決策支持能力。基于大數據、移動互聯網、地理信息系統等信息技術,依托行業數據資源交換共享和開放應用工作,構建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監測評估系統,實現對各種運輸方式總體規劃、建設進展、運行狀況、發展質量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形成綜合交通運輸“一張圖”,提升宏觀決策、業務管理和社會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綜合規劃司負責)。
任務11:增強安全監管與應急處置能力。加快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提升安全生產基礎信息管理、隱患治理、風險管控等能力。建設部省兩級聯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系統,實現全國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的跨區域交換共享及應用。建設完善部級、省級和中心城市的交通綜合運行協調與應急指揮系統,形成集多種運輸方式日常運行監測、重點運行指標分析、預測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為一體的平臺。(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運輸服務司、綜合規劃司負責)
任務12:提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水平。加快推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信息化管理,實現全國行政執法案件信息、超限超載信息的跨區域交換共享、證據移送和聯防聯控。推進非現場執法系統試點,實現綜合巡檢和自動甄別。利用新媒體、手機應用等渠道,有效調動社會監督力量,構建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全方位市場監管體系。推動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的公開共享,完善信息披露機制,提供信用信息綜合服務。依托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完善道路運輸行政許可“一站式”服務,推進許可證件(書)數字化,實現跨部門、跨區域政務信息共享,提升信息服務水平。(法制司、政研室、公路局、運輸服務司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推動試點示范工程。
部將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開展智慧交通示范試點。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自身實際,組織推進試點示范工作,并引導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智慧交通新業態發展,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智慧交通發展格局。
(二)強化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標準規范建設。
加強交通運輸大數據應用中心建設,建立交通運輸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完善部省兩級數據資源目錄體系,推動綜合交通運輸基礎信息交換共享。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等領域的標準制化工作。
(三)加強工作落實和指導監督。
部各牽頭司局要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試點示范內容、范圍和時間節點,根據需要制定各項工程的建設指南或實施方案,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跟蹤評價。充分發揮專家團隊和技術支撐單位作用,為開展示范試點工作提供支持。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根據自身實際積極推動智慧交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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