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湖南省江華縣交警設卡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一輛汽車臨近卡點時突然掉頭,拒不減速停車,將一名執勤交警撞倒后逃逸。其后,駕駛人鐘某被抓獲。經呼氣測試,鐘某體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68毫克,涉嫌醉駕。事后鐘某請求民警通融處理。“你喝酒前,怎么不想想這些后果呢?”民警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目前,鐘某已被刑事拘留。
“‘醉駕入刑’10年來,對于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我國執法司法機關始終堅持嚴格規范執法、公正司法,為降低酒駕醉駕發案率、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維護法律權威發揮了重要作用,‘醉駕入刑’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成效和法治成效。”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虞潯說。
2019年8月1日凌晨,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報警人稱,其丈夫酒后不聽勸阻執意駕車回家,請警察出面制止。負責此案的民警介紹,由于金女士的高度警覺和果斷報警,及時阻止了一起酒駕違法行為的發生。 在北京從事代駕工作的王先生說,這兩年除了車主酒后自己叫代駕的訂單增多以外,一起聚會喝酒的朋友替車主叫代駕的現象也越來越多,有些時候甚至是沒有參加飯局的朋友擔心車主酒后駕車,替車主“云”叫車,生怕車主一時懷有僥幸心理,觸犯法律,產生安全隱患。 “目前,全國酒后代駕訂單年均近2億筆。如果沒有‘醉駕入刑’的震懾和指引,這其中哪怕只有1/10的人鋌而走險,也有近2000萬次酒駕醉駕,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代駕行業蓬勃發展,從一個側面說明人們自覺拒絕酒后駕車的意識不斷增強。 江蘇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交通安全保衛支隊科長顧志堅說:“經過多年來的嚴格執法,‘醉駕入刑’的教育、震懾作用開始顯現,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勢頭得到遏制,‘酒后拒駕’的社會氛圍越來越濃厚,駕駛人的行為習慣也在逐漸養成,可以肯定地說,‘醉駕入刑’后,嚴厲查處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貨車司機馮某深有感觸地說,以前跑長途的司機中確實有人喝酒解乏。自從“醉駕入刑”以來,無論是高速公路還是國道省道,公安檢查站幾乎是逢車必查,而且現在違法成本相比之前大幅增加,職業駕駛員酒駕醉駕的現象大幅減少。 根據人民網的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網民對“醉駕入刑”表示支持和贊同。一些網友說,“不酒駕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他人負責,必須要嚴格處罰”“對醉駕要一嚴再嚴,必須觸及喝酒開車者的靈魂”“一次醉駕可以毀無數家庭,建議繼續加大打處力度”。 “醉駕入刑”執法司法實踐中,一些地方探索建立危險駕駛罪后續警示跟蹤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實現對犯罪行為人的警示教育、損害修復、跟蹤監督,促使醉駕行為人從內心深處真正形成遠離酒駕、敬畏法律的意識。 每排查百輛車的醉駕比例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 2018年4月24日晚,深圳交警在龍崗區某路段處理警情時,發現駕駛員張某昏睡在駕駛位上,醉得不省人事。由于張某昏迷不醒,執勤民警立即將其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并進行抽血鑒定。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竟然高達每百毫升435.78毫克。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綜合處法制科科長項輝介紹,深圳交警開展代號為“獵虎”的酒駕查處專項行動,堅持每日常態化查處,通過大數據分析,根據酒駕案件發生的規律精準查處,使得酒駕醉駕查獲效率大幅提升。通過高密度、多頻次、大范圍的整治覆蓋,增加執法強度,大大降低因酒駕醉駕造成人員傷亡的可能。 “近年來,醉駕案件來源方式發生了明顯變化,醉駕案件的主要來源由事故調查處理中發現逐步變為交警現場查獲。”顧志堅介紹,以江蘇為例,2012年醉駕案件主要是在事故調查處理中發現,占總數近70%,而2020年醉駕案件的70%以上為路面現場查獲,將醉駕查處在交通事故發生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醉駕入刑”以來,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死傷人數較“醉駕入刑”之前的10年分別減少6774人、13820人,2019年至2020年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連續2年下降,分別下降4%、7%。2020年,公安機關每排查百輛車的醉駕比例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比2014年下降26.6%。 “總體來看,自2011年‘醉駕入刑’至2020年,全國機動車增加1.81億,駕駛人增加2.59億,年均增長1800萬輛、2600萬人,但10年來全國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這一成績的取得,“醉駕入刑”功不可沒,挽救了無數生命,也讓無數家庭得以平安。 2020年10月19日15點20分左右,江西高速交警直屬六支隊民警在某高速服務區對一輛小型轎車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滿臉通紅,車內有較重酒氣。交警立即將該男子及車上3名乘客轉移到警車上,并帶回大隊進行調查。途中,4個人拿出現金企圖賄賂民警以逃避處罰,坐在后排的男子及另兩名人員還一度拉扯交警,嚴重影響安全駕駛。該男子血檢結果則為每百毫升133.8毫克,屬于醉駕。最終,該男子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醉駕入刑”以來,執法司法機關將法律挺在前面,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作為治理酒駕醉駕頑瘴痼疾的利器,為醉駕說情、打招呼的現象已杜絕。 “當場吹氣、現場生成、自動保存、實時預警……現代信息化執法技術實現了查處酒駕全程留痕、智能監督全程覆蓋,保證和促進了公安機關嚴格查處酒駕,公正執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在查處酒駕過程中使用聯網式酒精測試儀,現場生成呼氣測試單,當場自動傳輸至系統保存。通過智能管理系統和監測平臺,任何查詢、調用血液樣本的行為都將被記錄。另外,針對呼氣測試中重復吹氣、弄虛作假等問題,以及血液樣本提取、運輸、保管、檢測中的異常情況進行實時監管、實時預警。 顧志堅說,從“白手套”到酒精快檢棒,查處酒駕配備的快速檢測設備從無到有;從普通酒精檢測儀到聯網式酒精檢測儀,實現了測試設備的跨越式升級。10年前,路面一線執勤交警在開展酒駕整治查處時,只能讓駕駛員在白手套上“哈氣”,交警再通過嗅覺判斷駕駛員是否存在酒駕嫌疑,既不衛生,又不準確。 “酒精檢測儀器的檢測效能和透明程度也在不斷提升。”南京交警秩序大隊副大隊長鄧晶介紹,最初的普通酒精檢測儀檢測效率較低,整套流程耗時較長,而現在檢測時間縮短到20秒,同時通過實時定位、檢測數值等信息全程聯網上傳,實現后臺監管,避免出現人為干預。 另據介紹,民警在執勤查處酒駕醉駕勤務時,不得攜帶個人通信設備,斬斷了可能有人打招呼的渠道。在酒駕醉駕案件辦理過程中徇私舞弊、枉法辦案的現象已杜絕。 2021年4月9日晚8時,在湖南省益陽市橋北廣場,一個滿身酒氣的中年男子不斷用手機撥打電話,手機里傳來的是“您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的聲音。這一幕發生在當地查酒駕的集中行動中。“該男子是一名疑似酒駕人員,企圖聯系熟人幫他說情。”參加本次行動的交警介紹,這次行動要求所有民警手機關機并集中保管,杜絕了說情打招呼的干擾。 “在查處酒駕過程中,公安機關通過完善執法程序、強化科技手段應用,從根本上清除了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的頑瘴痼疾,宣示了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法治原則。”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山說。 “‘醉駕入刑’以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得到社會廣泛認同,漸漸成為大多數人自我約束的文明理念,引領和推動了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根治醉駕仍任重道遠,全社會規范意識的養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全面遏制酒駕醉駕尚需時間,必須持之以恒嚴格執法,讓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無所遁形。”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