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加強重點車輛交通秩序管理,嚴厲打擊駕駛員“買分賣分”的違法行為,成都交警持續加強交通違法處理的核查力度,有效防范駕駛員“買賣分”違法行為的發生。近期,成都交警在處理一輛渣土車交通違法過程中,查處一起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違法行為。
10月22日,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在對轄區重點路段的視頻巡查中,發現在10月2日下午4時,成華區華盛路與叢薈路交叉路口,一輛號牌為川AZXXX8的渣土車在路口短暫停車后,選擇無視路口醒目的紅燈,從路口闖紅燈通過。發現渣土車的違法行為后,民警立即電話通知該車車主何某,要求其將該車駕駛員帶至交警五分局接受調查處理。接到電話的何某卻犯了難,因為何某本就是該車的車主兼駕駛員, 其機動車駕駛證已經被記7分,這次闖紅燈違法會再讓駕駛證記6分,導致自己的駕駛證被記滿12分。
為了逃避處罰,何某動起了歪腦經。何某想起自己曾在手機內渣土車車友微信群中看到一個叫江某的渣土車駕駛員發布過可以代人處理交通違法的信息。何某隨即通過微信聯系到江某,并與其約定由何某支付1200元給江某,由江某找他人代為其處理交通違法,處理完畢以后再通過微信轉帳支付費用給江某。達成協議后,江某又打電話找到自己的親戚徐某,而徐某也是一名渣土車駕駛員,江某將渣土車違法的時間、地點交待給徐某,讓徐某到交警五分局來代替何某處理該筆交通違法,事后支付徐某費用。
2022年10月27日早上9時,徐某按照江某的安排,來到交警五分局處理川AZXXX8渣土車的交通違法,面對民警的詢問,徐某自信滿滿的向辦案民警陳述自己虛構的闖紅燈過程。而民警在對比該車交通違法視頻時,發現被視頻中的渣土車駕駛員與徐某外貌特征存在不符。這個疑點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覺,但徐某還是堅稱自己就是該車當時的駕駛員。面對嫌疑,民警持續追蹤該車當天行駛途中的監控,核查到車輛的行駛軌跡,并從中發現一處監控能清晰看清駕駛員的模樣,而這名駕駛員顯然不是來處理違法的徐某。核查清楚事實后,民警從違法細節入手,對徐某進一步開展詢問,而此時的徐某沒有了剛才的自信,回答的問題漏洞百出,甚至前后矛盾。最終徐某向民警承認,自己通過江某的搭線,在渣土車微信群里發布幫人處理交通違法的消息,想通過賣分來掙錢,卻被民警識破。
來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通過徐某的供述,民警了解到案件的原委,并隨即傳喚何某、江某接受調查處理。在事實與證據下,3人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因3人實施了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徐某、何某、江某分別作出5日拘留,并處3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駕駛證實施記分管理,是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買賣機動車駕駛證記分,“雇人代責”的行為,使本應受罰的人免于或減輕受罰,使應有的教育措施沒有落到實處,弱化了記分制度的教育引導功能,縱容違法者的違法行為,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
成都交警提示: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道法》規定,做到安全、文明駕駛,避免發生交通違法,杜絕“買分”“賣分”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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